今年6月1日,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》正式實施,對建立健康有序的網絡空間、加強網絡誠信建設具有重大意義。中國社會科學院新聞與傳播研究所研究員、網絡新媒體研究室主任孟威6月30日做客新華網訪談間表示,《網絡安全法》明確了我國網絡空間治理的總體目標,也為個人信息保護提供了系統(tǒng)、完整方案。
《網絡安全法》第七條提出,國家積極開展網絡空間治理、網絡技術研發(fā)和標準制定、打擊網絡違法犯罪等方面的國際交流與合作,推動構建和平、安全、開放、合作的網絡空間,建立多邊、民主、透明的網絡治理體系。孟威表示,這進一步明確了我國網絡空間治理的總體目標,可以說這是我國第一次通過法律形式,向外界、向世界宣告這一治理目標,具有深刻意義。一方面它提高了我國網絡空間治理公共政策的透明度,另一方面它也有助于提升國際話語權,推動網絡空間治理的國際法理建設。
而在推動依法辦網和誠信用網方面,《網絡安全法》針對不同的責任主體,包括國家、組織、機構、個人等提出了明確要求,讓誠信建設、生態(tài)文明建設做到有法可依,形成有力的法律支撐和保障。
此外,網絡安全法第九、十、十一、十二條對網絡建設、運營者、提供服務的個人、機構等都提出了責任和義務方面的要求。在第十條從建設、運營、提供服務的角度來闡述,第十一條從企業(yè)組織的自律性要求,制定制度性規(guī)范,從而促進行業(yè)的健康發(fā)展。第十二條規(guī)定了國家的責任和義務,提出了個人遵守法規(guī)、公共秩序、社會公德的要求。網絡安全法明確了網絡空間領域中不同的責任主體的權力和義務,提供了各個責任主體在網絡空間中的行為準則,形成了共同治理的一個合作方案。
網絡已經成為眾多網民的基本生活需要,但網絡攻擊、竊取個人信息的現(xiàn)象時有發(fā)生,《網絡安全法》如何保護網民的個人權益?
孟威表示,網絡安全法在保護個人權益方面,提供了兩種思路。一是細化了網絡信息安全的法律保護規(guī)定,二是提高了違法行為的成本。
對于用戶信息的保護,《網絡安全法》突出個人信息從采集、使用到管理的各個環(huán)節(jié),明確責任主體的責任和義務,主要分為五大方面。一是數(shù)字信息的采集和使用,明確了合法、正當和必要的“三原則”和信息征集要求,以及兩項禁止性規(guī)定。不能泄露、篡改、損毀收集的個人信息,未經同意不得提供他人信息。孟威表示,實際上這是對網民法律地位的一種提升。
二是對于泄露、損毀、丟失個人信息的補救措施和告知報告制度。這條主要是約束了網站等網絡經營者的行為。
三是對公民個人信息刪除權和更正權的法律賦予。第一種情形,個人發(fā)現(xiàn)網絡運營者違反法律、行政法規(guī)的規(guī)定或者雙方的約定收集、使用其個人信息的,有權要求網絡運營者刪除其個人信息;第二個情形,發(fā)現(xiàn)網絡運營者收集、存儲的其個人信息有錯誤的,有權要求網絡運營者予以更正。
四是建立保密制度。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竊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獲取個人信息,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。依法負有網絡安全監(jiān)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,必須對在履行職責中知悉的個人信息、隱私和商業(yè)秘密嚴格保密,不得泄露、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。
五是網絡使用的行為責任、管理責任。實際上它是對現(xiàn)實網絡安全問題的一個回應。任何個人和組織應當對其使用網絡的行為負責,網絡運營者應當加強對其用戶發(fā)布的信息的管理,發(fā)現(xiàn)法律、行政法規(guī)禁止發(fā)布或者傳輸?shù)男畔⒌?,應當立即停止傳輸該信息,采取消除等處置措施,防止信息擴散,保存有關記錄,并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。
孟威表示,這對網站和個人的行為形成了有力約束,不能通過網絡來發(fā)布違法犯罪活動信息??梢哉f,《網絡安全法》對于個人信息保護提出了嚴格要求,也提供了更為系統(tǒng)、完整的保護方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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